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直属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院座落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内,位于哈平路184号,校园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学院共有教职员工226人,其中专任教师127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6%。目前现有学生1831人,其中高职、高师学生1448人,大学民族预科学生383人。学生民族成分中拥有13个少数民族。学院现设置17个专业,分别是会计专业(税务会计方向)、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英语教育专业、朝鲜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应用韩国语专业、蒙古语言文学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宠物医疗方向)、畜牧兽医专业(宠物美容方向)、生物制药技术专业、食品机械与管理专业、乳品工艺专业、食品分析与检验专业。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一般规律,遵循民族教育特殊规律,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育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少数民族、服务少数民族地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以高等师范教育为立校之本,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强校之路,以农科和食品学科为优势,以民族师范教育和民族预科教育为特色,以民族继续教育为补充,在东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具有鲜明北方民族特色的综合性、服务型和开放式的高水平职业学院。”
二、招聘职位
见附件1。
三、条件及待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四)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五)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1年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六)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4月1日9:00至4月15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三)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4月2日9:00至4月16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早9:00至15:30)
1、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两张彩色近期一寸照,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风雨操场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201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3)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位要求有科研成果的,需考生提供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2、提供《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mzzyxyrsc@163.com)。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考核。
(五)考试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布。
考试、考核方式
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拟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3:1的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采取以答辩、试讲、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各占50%),根据1:1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学院及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拟聘人员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七、试用期制度
学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84号(公交车338、81路干校站下车往回走50米即是)
电话:(0451)88003578转6091
联系人:彭勃、刘抒
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8003578转6021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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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直属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院座落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内,位于哈平路184号,校园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学院共有教职员工226人,其中专任教师127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6%。目前现有学生1831人,其中高职、高师学生1448人,大学民族预科学生383人。学生民族成分中拥有13个少数民族。学院现设置17个专业,分别是会计专业(税务会计方向)、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英语教育专业、朝鲜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应用韩国语专业、蒙古语言文学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语文教育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宠物医疗方向)、畜牧兽医专业(宠物美容方向)、生物制药技术专业、食品机械与管理专业、乳品工艺专业、食品分析与检验专业。
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一般规律,遵循民族教育特殊规律,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育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少数民族、服务少数民族地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以高等师范教育为立校之本,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强校之路,以农科和食品学科为优势,以民族师范教育和民族预科教育为特色,以民族继续教育为补充,在东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具有鲜明北方民族特色的综合性、服务型和开放式的高水平职业学院。”
二、招聘职位
见附件1。
三、条件及待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四)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五)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1年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六)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考核办法
根据我院2011年人才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4月1日9:00至4月15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三)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4月2日9:00至4月16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早9:00至15:30)
1、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两张彩色近期一寸照,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风雨操场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201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3)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位要求有科研成果的,需考生提供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
2、提供《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mzzyxyrsc@163.com)。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考核。
(五)考试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布。
考试、考核方式
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拟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3:1的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采取以答辩、试讲、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各占50%),根据1:1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监督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五、体检
拟聘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六、公示
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学院及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拟聘人员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七、试用期制度
学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84号(公交车338、81路干校站下车往回走50米即是)
电话:(0451)88003578转6091
联系人:彭勃、刘抒
纪检监察处电话:(0451)88003578转6021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上半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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