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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务员招考面试通知

发布:2013-06-10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含项目生、村官);报考省法院系统、省检察系统鹤岗职位已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规定已公示的鹤岗有关职位调剂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9日,上午8:30开考。考生在面试考场集合的时间为上午7:00。

  地点:鹤岗市第三中学(鹤岗市向阳区黄河路1号)。

  三、面试费用

  面试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位考生1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 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违纪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务必于4月30日前与招考办进行电话联系,报考政府机关的考生请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68-3222806),报考党群、法检机关的考生请与鹤岗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68-3350266)。

  鹤岗市招考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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