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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调剂考生参加资格复核、面谈考察通知

发布:2013-09-18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调剂报名考生参加资格复核、面谈考察的通知


各位调剂报名考生:

现将资格复核、面谈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生范围

根据调剂报名工作规定:“以市(地)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调剂岗位数与报名考生数1:1.5比例确定资格复核、面谈考察对象;不足1:1.5倍的,报名考生全部作为面谈考察对象”。

因调剂报名佳木斯、七台河、鹤岗、黑河的考生数与岗位数比超过1.5:1,故划定入闱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佳木斯60.8分;七台河65.2分;鹤岗63.2分;黑河60.5分)。笔试成绩高于(含等于)所报考上述四个地区入闱最低分数线的、并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调剂报名的考生,均参加当地的资格复核、面谈考察。

因调剂报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绥化、大兴安岭、绥芬河、抚远的考生数与岗位数比不足1.5:1,报名上述地区的、并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调剂报名的考生,均参加当地的资格复核、面谈考察。

二、考生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1、笔试准考证(如果笔试准考证丢失,请考生记住准考证号和笔试成绩,资格复核时口头提供给当地组织部门)。

2、《调剂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不需要盖章)

3、身份证

4、户口本

(1)2011、2012年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大学入学时户口未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的,持原户口本即可。如果,大学入学时户口已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毕业后已经落户的,必须同时携带:一是本人现有户口本(如果无现有户口本的,须持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二是大学入学前体现考生本人户口迁出信息的户口本。

(2)201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时户口未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的,持原户口本即可。如果,大学入学时户口已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并落在学校,必须同时携带:一是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二是体现考生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迁出信息的户口本;如果,上大学期间因搬家等原因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口迁出变动的,须持变动后的户口本。

(3)生源地不是黑龙江省的考生不需要携带户口本。

5、201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者只带毕业证)。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不携带此证。但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必须携带,不携带或者带不齐者不予审核。

三、注意事项

1、为了顺利进行资格复核和面谈考察,请考生于资格复核前,进入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专栏”主页,点击“招录岗位信息”栏目,查看各地的调剂岗位计划表,做好选岗意向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2、考生需到所报考志愿地区参加资格复核和面谈考察。在资格复核、面谈考察、确定岗位人选阶段,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3、关于体检工作的要求同第一批次,具体时间、地点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谈考察结束后,由当地组织部门通知考生,不再进行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注意听从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避免遗忘或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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