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 招警

鹤岗政法干警资格确认公示: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发布:2013-09-23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鹤岗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鹤岗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现场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2日 上午8:30-11:00。 地点: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613)(向阳区红军路26号 )。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鹤岗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19日16:00之前主动与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回复。联系电话:0468-3222806。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8日 最新课程:
2012年黑龙江招警考试面试课程辅导简章

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hl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