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
牡丹江市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师资科:
根据《关于中小学教师及乡村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89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34号)精神,现将县(市)区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申报的2016年度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公布如下:
职数限额计划 |
单位 |
海林市 |
宁安市 |
穆棱市 |
东宁县 |
林口县 |
东安区 |
西安区 |
阳明区 |
爱民区 |
开发区 |
市教育局 |
市直其他公办中小学系列 |
高级 |
30 |
36 |
52 |
25 |
30 |
3 |
3 |
8 |
1 |
6 |
85 |
1 |
|
中级 |
30 |
44 |
63 |
28 |
45 |
4 |
12 |
7 |
5 |
6 |
50 |
2 |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将公布的高、中级教师职数一次性分配到校,并在人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公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评价标准推荐人选,并严格审查把关,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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