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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

发布:2017-04-16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牡丹江市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牡丹江市中
  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师资科:
  根据《关于中小学教师及乡村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89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34号)精神,现将县(市)区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申报的2016年度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数限额计划公布如下:
 

职数限额计划

单位

海林市

宁安市

穆棱市

东宁县

林口县

东安区

西安区

阳明区

爱民区

开发区

市教育局

市直其他公办中小学系列

高级

30

36

52

25

30

3

3

8

1

6

85

1

中级

30

44

63

28

45

4

12

7

5

6

50

2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将公布的高、中级教师职数一次性分配到校,并在人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公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评价标准推荐人选,并严格审查把关,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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